谁知道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jiuxing2015
37704 次浏览 2024-05-0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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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8 回答

青岛经济适应房申请条件 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这些保障房的基本条件:1、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2、申购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需同时具备我市市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常住户口。3、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另外, 申购经济适用房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1、具有青岛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2024-05-08 回答

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配售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具有严格的申购条件,依据《申购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的规定》,申购人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购,此外也有部分拆迁户依据拆迁的优惠政策,取得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名额。此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未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已满五年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

2024-05-08 回答

青岛经济适应房申请条件 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这些保障房的基本条件:1、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2、申购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需同时具备我市市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常住户口。3、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另外, 申购经济适用房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1、具有青岛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2024-05-08 回答

申请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1864*12*家庭人口数*6)。 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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