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装修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Yoyo030303
74353 次浏览 2024-05-03 提问
115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5 09:21:52 回答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5-05 09:21:52 回答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024-05-05 09:21:52 回答

公积金可以提出,可以通过购房,装修,租房等方式将公积金提出!  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788830757141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