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felixcyrus
31889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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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30 06:51:41 回答

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取您的公积金。

2024-04-30 06:51:41 回答

1.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E、其他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温馨提示: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2.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2024-04-30 06:51:41 回答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办法:
一、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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