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怎样进行土地流转?



				
				
蔡一诺1989
20377 次浏览 2024-04-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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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1 20:30:00 回答

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2024-05-01 20:30:00 回答

你好,这要看你要流转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土地用益物权的转让。如果是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签订合同就可以,为保险起见,也可到当地镇政府***门或法律服务所办理合同见证。如果是土地用益物权的转让,就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土地用益物权包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1、依家庭承包方式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第128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2)特别注意:流转方式不包括抵押、入股。2、通过其他方式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33条,可以以转让、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43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3739条上的限制。具可考性的限制有以下三个:1、未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2、房屋建设目的,未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成片开发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3、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三、宅基地使用权1、依物权法153条,宅基地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2、例外只有两个:其一、买卖房屋;其二、继承。四、地役权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物权法第164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65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2024-05-01 20:30:00 回答

你好,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您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2024-05-01 20:30:00 回答

流转双方填写申请书并经发包方和乡镇同意,同意后到县流转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材料:  
(一)、流出方应提交材料  1、流转方式(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抵押等)2、流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3、申请人姓名、住址、身份证明4、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证书5、联系方式  
(二)、流入方应提交材料  1、申请人姓名、住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付本。2、申请人拟流入的土地面积,流入土地的耕作条件要求3、流入土地后的经营种类4、申请人资信证明5、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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