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购房须知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yangguangsnow
60793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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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21:08:34 回答

一般来说买房是不能讲价的,只能提出是否能打折或有什么活动之类的,这些都是销售部定死的.一般商品房的五证二书(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取得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都会摆在销售厅里都能看的到,一般都是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才需要特别注意这些拉.  
至于怎么看房子好坏就很多细节了.  
户型要注意,好户型是动静分隔(休息区与活动区分开)的(属动的是厕所,客厅.餐厅,属静的是卧室,书房),也就是说动与静不能参杂在一起,不然卧室书房会受厕所客厅餐厅的干扰,一般来说都是进入大门看到的是先动后静,静的部分会在整个房子的后部.当然主卧的厕所就除外.还有就是洁污分区(洁:书房,卧室.污:餐厅,厨房,卫生间)  
面向当然是南北朝向的好,空气流通,采光好且不被西晒.  
至于楼层呢,多层的话就是金三银四了,小高层或高层就是3分之一以下的楼层不优.还有就是一梯两户优于一梯4户,这个就很好理解拉,4户的采光就不好空气不流通拉,也拥挤.多层就适合有老人居住的买主,高层就适合快节奏的中青年拉.  
客厅:属交通厅.要注意朝向,千万不能西向,不然就成蒸笼拉.不过采光要好.避免有客厅墙有卧室门(卧室最好要设有过道才能到达为佳).

2024-04-29 21:08:34 回答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024-04-29 21:08:34 回答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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