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



				
				
长颈鹿之迷
47750 次浏览 2024-06-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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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6 07:52:52 回答

河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2024-06-06 07:52:52 回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6-06 07:52:52 回答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或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2、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由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分房名单(单位、姓名、楼号、单元、房间号)、集资购房协议和购房票据。
3、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需提供产权产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4、职工购买公有现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票据。或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购买公有现住房证明及《公房出售协议》复印件。
5、职工贷款购房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截止支取当月偿还贷款本息对帐单(或偿还贷款本息的存折及复印件)。
6、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规划、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建房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购买主要材料交款票据;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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