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快速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御龙装饰公司
80673 次浏览 2024-05-0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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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1 02:39:51 回答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需提交资料:房产证、购房凭证(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二  购买预售商品房
需提交资料: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票据(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三  建造、翻建
需提交资料: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票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四  大修自住房
需提交资料: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票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五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需提交资料:按一(或二或三或四)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六  租房
需提交资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收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2024-05-11 02:39:51 回答

一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需提交资料: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二  购买预售商品房需提交资料: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三  建造、翻建需提交资料: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2024-05-11 02:39:51 回答

金的提取需要的条件: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能帮到您  谢谢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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