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做?



				
				
芦苇薇薇
1901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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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30 16:46:04 回答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2024-04-30 16:46:04 回答

1、申  请
申请人具备支取条件后,填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受  理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并送业务受理大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受理:
(1)、填妥的“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符合支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与个人公积金开户行一致的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见备注)。
3、审  批
会计核算科对已受理的支取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交由主任审批,审批后转受托银行。
4、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材料受理当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的下午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2024-04-30 16:46:04 回答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份)
滨州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表说明
3、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房屋类
滨州市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滨州市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时间
1、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银行盖章的近一年的还款银行卡客户交易明细或个人还款存折)及还款计划表;
2.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解冻通知书及结清证明(结清贷款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3、一年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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