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WaimanTong
46355 次浏览 2024-04-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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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8 11:20:20 回答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两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由单位经办人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准予提取的,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业务章,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存取专柜办理提取手续,领取银行存折。

2024-04-28 11:20:20 回答

青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属实,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024-04-28 11:20:20 回答

青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公司公积金缴存比例,青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青海公积金账户办理手续,流程,余额支付转账,青海二手房公积金。
 我省有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期介绍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职工的支取方式。
  ●流程:
  1.职工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对账,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并盖章;
  2.职工(单位)持相关证明及填写好的表格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中心审批通过后打印《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盖章;
  4.职工(单位)持《申请书》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所需资料:除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如委托代办,则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除了售房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还需提供:
  ①购买商品房: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
  ②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过户契约发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
  ①在西宁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当期还款明细;
  ②其他中心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住房借款合同、近期还款明细、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书》或房屋买卖契约书等二手房相关证明材料)。
  3.离休、退休需提供:
  ①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
  ②个人账号、开户银行。
  ●住房公积金支取地点:黄河路23号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厅。
  注意:
  ①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⑤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132418语音查询:16887168  (保嵘整理)
因种种原因,以往不少省城市民购房时,只能办理商业房贷,导致一边承担每月商贷还款压力,另一边公积金躺在账户上“睡觉”的现象发生。现在,商业住房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了,商业住房贷款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将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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