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怎么提取?



				
				
浅陌时光
7474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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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16:44:34 回答

主要看你的户口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如果是农村的随时都可以提取,如果是城镇的,只有在你买房或者按揭房,或者是房屋大修的,还有生重病(但是有规定哪些病可以提取)。最后就是在你离开给你买保险的那个公司二年后也可以提取。最后顺便提一下,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利息要少得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2024-04-29 16:44:34 回答

你好,重庆地区的公积金提取: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2024-04-29 16:44:34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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