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公积金领取方法是什么?



				
				
尚居装饰
83068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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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14:18:11 回答

全国都一样的。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2024-04-29 14:18:11 回答

公积金提取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太仓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
希望能帮到你!

2024-04-29 14:18:11 回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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