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宅公积金有谁晓得?



				
				
茶虫小豆豆
9185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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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7 回答

在衡水市温岭市人民东路2号的样子哦,管理中心于2007年2月改组为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水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衡水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本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中心目前内设: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三个科室。

2024-04-27 回答

一、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27 回答

在衡水市温岭市人民东路2号的样子哦,管理中心于2007年2月改组为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水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衡水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本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中心目前内设: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三个科室。

2024-04-27 回答

主要业务简介: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概况。1996年10月,根据国管局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归集业务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正式实施。1999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继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支取等具体业务操作。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概况。1998年6月,根据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及规范文本,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2003年6月30日,为弥补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扩大贷款受益范围,资金中心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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