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诗诗2009
24300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136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8 回答

一、办理程序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存折和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①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工程预算书(或购买施工材料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另需提交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①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贷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手房贷款另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①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税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购买拆迁安置房的:①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离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出境出国定居的:①定居地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注销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工作调离本市(或异地就业)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异地就业的提供与本市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①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审批表(或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③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4、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损失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取条件中6-10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应由单位先向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职工提取后该账户注销。
  2、上述提取条件中1、2、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配偶可凭相关材料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3、上述提取条件中3、4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家庭当期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4、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1、2、3、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外购房或偿还省外购房贷款的,其所购房屋应位于职工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请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购房地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的,申请时,应面签“职工自住房承诺书”。
  5、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1-5和11-14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外,再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具体条件、提取额度、所需材料详见《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
  7、产权人(或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或夫妻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除直系亲属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委托双方到本中心面签委托书。直系亲属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转入存款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款项应存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10、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和规定如有变动,以申请办理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11、本表格下载和所需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提取申请表不得随意修改、放大和缩小。

2024-04-28 回答

一、办理程序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存折和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①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工程预算书(或购买施工材料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另需提交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①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贷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手房贷款另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①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税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购买拆迁安置房的:①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离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出境出国定居的:①定居地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注销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工作调离本市(或异地就业)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异地就业的提供与本市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①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审批表(或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③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4、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损失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取条件中6-10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应由单位先向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职工提取后该账户注销。
  2、上述提取条件中1、2、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配偶可凭相关材料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3、上述提取条件中3、4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家庭当期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4、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1、2、3、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外购房或偿还省外购房贷款的,其所购房屋应位于职工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请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购房地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的,申请时,应面签“职工自住房承诺书”。
  5、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1-5和11-14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外,再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具体条件、提取额度、所需材料详见《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
  7、产权人(或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或夫妻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除直系亲属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委托双方到本中心面签委托书。直系亲属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转入存款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款项应存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10、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和规定如有变动,以申请办理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11、本表格下载和所需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提取申请表不得随意修改、放大和缩小。

2024-04-28 回答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 省直单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还清贷款前,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支取上一年已还款本息额:一、提取人身份证;二、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三、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额或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六、《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024-04-28 回答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住房消费支取和销户提取。这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的办理分别需要哪些材料呢?请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小编提醒: 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户,要对应自己所提取的方式相应需要哪些条件要求与申请材料要求,事前了解清楚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可以提交效益,尽快拿到自己所需的款项。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3493690490722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