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水镇桐树王安置房2021年交房么?



                    
                    
倍笨儿9999
23870 次浏览 2024-05-1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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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1条回答)

2024-05-10 回答

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1、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
3,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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