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限和抵押权期限是什么?

抵押期限是指什么?要是抵押期限到期了怎么办?是不是东西就要拍卖出去了?
Oo炼狱天使oO
56697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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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4-30 07:19:07 回答

根据《担保法》第41条:“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期限的起始日为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另根据建设部房地业司在1995年《关于?2房屋他项权证?3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第一条中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中,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地产抵押期限的届满日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因此,房地产抵押期限是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的届满之日。 
我国《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故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为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消灭之日。

2024-04-30 07:19:07 回答

抵押权期限是抵押权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内行使抵押权可产生优先就抵押物变现所得受偿的法律后果。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两年内行使抵押权均可实现优先受偿的法律后果。
  抵押期限是行政登记机关强行规定的期限,等同于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该期限是行政机关强制要求的,不能消灭抵押权。

2024-04-30 07:19:07 回答

你好,很高心为你解答。
抵押权期限是抵押权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内行使抵押权可产生优先就抵押物变现所得受偿的法律后果。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两年内行使抵押权均可实现优先受偿的法律后果。  
抵押期限是行政登记机关强行规定的期限,等同于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该期限是行政机关强制要求的,不能消灭抵押权。
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2024-04-30 07:19:07 回答

抵押期限应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按照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  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  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的,  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  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  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换言之,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  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如当事人  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  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

2024-04-30 07:19:07 回答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按揭是抵押的一种。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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