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大家房子70后怎么办?



				
				
kami麻麻
37723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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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22:24:37 回答

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2024-05-15 22:24:37 回答

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2024-05-15 22:24:37 回答

房产权70年是指该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
不管有没有满70年,房子都一直是属于你的。
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不是要把你从居住的地方赶出去,只要你个人给国家相关部门象征性的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也就是租金,还是可以居住使用的,若是政府在这块地皮上有其他的项目的话,还会给你相应的补偿费。
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政策,拟满70年后自动延续土地使用权,现在对有偿或无偿续期还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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