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宁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斑妹ssssss
12920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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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9 06:38:47 回答

所谓“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南宁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二套房的认定条件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2024-05-09 06:38:47 回答

1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细则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  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  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纪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细则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纪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  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过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一起
 细则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2024-05-09 06:38:47 回答

南宁二套房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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