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好人说说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小玩子2603
50926 次浏览 2024-05-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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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7 10:43:18 回答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2024-05-27 10:43:18 回答

你好,据我所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的宅基地属集体财产,其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有。集体所有组织成员(村民)仅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这种使用权是基于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宅基地的划分是以户为标准的,是为了满足农业人口的居住要求。实践中,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会颁发给村民宅基地使用证。证书上的权利人一般登记为使用该宗宅基地的户主。但该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仅归属户主一人,而是该户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户主过世后,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权继续使用该宗宅基地,但应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因此,对村民个人来说,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其个人财产,可以依法被继承;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不属个人可以处分的财产,宅基地的使用权又是基于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一种权利,丧失了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人也不能享有。

2024-05-27 10:43:18 回答

你好,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组织的成员只有使用权,原则上不能继承的!当然,如果是子女继续使用,现实中也没人会有什么异议的。如果发生交易,可能就会有点问题。遇政府征用,有关土地补偿的费用由集体组织所得,你如果作为该集体组织的成员,有权享受属于你的那部分。房屋补偿完全由房屋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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