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转让期限到期之后怎么办?



				
				
Icecream0513
19212 次浏览 2024-04-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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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7 16:47:17 回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2024-04-27 16:47:17 回答

你好!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乃证权证书,是用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期限届满的,可以继续承包;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期限。  
 到期后可以续费,只是麻烦,因为涉及到小区的其他住户
 土体证到期后,无法向银行抵押,影响交易,拆迁补偿也会少些
 如果续费成功当然不影响使用,但是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是50年比较合理,如果你买的时候开发商没向你说明,合同上也没说明的话,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维权。如果合同上有,那就不好办了,维权几乎没什么希望。央视播出过这样的案例。

2024-04-27 16:47:17 回答

应该自动续费,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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