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黑户口怎么上户口?



				
				
土豆0207
71515 次浏览 2024-05-0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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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7 00:58:41 回答

关于黑户口,国家没有统一制定解决办法,但各省市自治区都已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办法大同小异,并且严格规定,各部门不得搭车收费、罚款。以下是福建省政府出台的《意见》,您可以参看,具体您可以到你当地公安局户政处咨询。
 1.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2.仅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4.公民在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出生,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并经父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6.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7.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8.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2024-05-07 00:58:41 回答

2014年开始,无论是超生的,还是不超生的,都可以先给孩子上户口,然后再缴纳社会抚养费,直接带上所有资料去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有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即可,不再要求出具其它的证件。
以前黑户口上户需缴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2024-05-07 00:58:41 回答

只要能证明(证人、证词、或者亲子鉴定、一般没有那么麻烦)亲生父母是中国人,只要能证明出生地在中国,就可以了,我国宪法规定:中国籍公民有享有户口的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剥夺。
这么多年都没有上户口,如果你能拿出当地政府曾经向你父母催交罚款(社会抚养费)的证据,就等于政府已经认可你是由你父母所亲生。
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找当地派出所上户,并要求户籍部门滥用职权对你剥夺18年户口权利所造成的精神伤害做出赔偿。补充说明:罚款(社会抚养费)和户口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先后关系。
就是说罚款应该交,但是即便是没有交,没钱交,户口也必须上,因为宪法赋予了中国籍公民享有户口的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剥夺,户籍法又规定:具备户口条件的,户籍部门在3个月之内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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