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知道房产期限满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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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是土地出让年限吧,按照新的《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商品房土地年限终止时,如该区域未纳入政府的新的规划范围且房产本身具备使用条件(还没成危房),则可续交土地出让金(咱老百姓可理解为土地的租金),继续使用房产。如果纳入新规划了,那该拆就得拆了,政府会针对房屋本身进行补偿(如果土地使用年限没到要拆迁,政府还得对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进行补偿。
物权法规定 70年后房屋坐落土地 自动延期70年(商业就是40年 其他的就是50年) 但是房主必须续交70年土地出让金 具体的金额和缴纳办法 目前国家还没公布。
如果是房子使用年限到了就成危房了 该拆迁了 到时会给你徒弟使用权补偿金和房屋拆迁费——拆迁费应该很低 因为房子本身折旧几乎没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