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规范要求是怎样的?
有谁知道栏杆规范要求的,阳台栏杆规范要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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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
(
包括中高层住宅
)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 .10m
;
注: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
如底部有宽度大
于或等于
0.22m
,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
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
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
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
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
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11m
。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发布日期
:
2006-10-25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
栏杆
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
金属、
塑料或木制扶手的
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
3.1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
,
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
面。
3.2
踏步
(Step)
踏步面和踏步踢板
(
或不带踢板
)
组成的梯级
.
3.3
扶手
(Handrail)
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
3.4
栏杆
(Balustrade)
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
3.5
楼梯井
(Stair Well)
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
4.1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
技术要求
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
,
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
900
㎜
.
水平扶手超过
500
㎜长时
,
其高度不宜低于
1000
㎜
.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
1050
㎜
,
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
1100
㎜
.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
200
㎜时
,
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
.
栏杆垂直杆件
之间净空不应大于
110
㎜
.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5.2
材料
5.2.1
原材料的规格、
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
规范的规定。
栏干的高度
低栏0.2~0.3米,中栏0.8~0.9米,高栏1.1~1.3米,要因地按需而择。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精神、物质水平提高,更需要的是造型优美,"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导向性栏干、生态型间隔。切不要以栏干的高度来代替管理,使绿地空间截然被分开来。相反,在能用自然的、空间的办法,达到分隔的目的时,少用栏干。如用绿篱、水面、山石、自然地形变化等。
阳台栏杆(板)高度,六层及以下不低于1050,六层以上不低于1100,高层建筑不高于1200.栏杆(板)高度从阳台地面至栏杆(板)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高度低于500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计算.
国标--《住宅设计规范》关于阳台栏杆的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03修订版)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 (2003年版) 3.7 阳台 3.7.1 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
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7.4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3.7.5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 踏部位,应从可踏位顶面起计算。 参照强制标准要求施工,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M.栏杆离地面0.1M的高度内不应留空.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居住建筑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公共建筑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
栏干的高度
低栏0.2~0.3米,中栏0.8~0.9米,高栏1.1~1.3米,要因地按需而择。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精神、物质水平提高,更需要的是造型优美,"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导向性栏干、生态型间隔。切不要以栏干的高度来代替管理,使绿地空间截然被分开来。相反,在能用自然的、空间的办法,达到分隔的目的时,少用栏干。如用绿篱、水面、山石、自然地形变化等。
5 技术要求
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 , 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 900 ? . 水平扶手超过 500 ?长时 , 其高度不宜低于 1000 ? .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 1050 ? , 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 1100 ? .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 200 ?时 , 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 . 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 110 ? .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5.2 材料
5.2.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5.2.2 制作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3 结构性能
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 GBJ9 规定的水平荷载 0.5Kn/m, 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 h/100(h 为扶手高度 ).
5.4 外观质量
5.4.1 各栏杆、扶手连接处(焊接、螺丝连接)应牢固。金属栏杆与金属、塑料或硬质木材扶手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4.2 产品表面应光洁 , 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4.3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 , 必须锉平磨光 , 边角保持整齐 , 不得留下切割痕迹 .
5.4.4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 , 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 , 花型一致 .
5.4.5 金属栏杆、扶手在涂防锈漆前,应清除锈蚀、油污。木制扶手应油漆防腐。漆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5.5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
5.6 试验方法
栏杆、扶手的结构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照 GBJ10 规定的悬臂构件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