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宅质量控制的要点是什么?



				
				
听雨蘑菇
83659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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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30 16:00:59 回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2024-04-30 16:00:59 回答

住宅质量控制的要点是: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望采纳!

2024-04-30 16:00:59 回答

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一、验收程序:  
1、监督控制点应由建设单位提前1天通知我站,并按规定填报验收申请表,监理平行检查通过签字认可后,通知我站进行抽查。  
2、基桩检测前2天,基桩检测机构必须将《基桩检测通知单》、检测合同、检测方案、检测人员上岗证书报我站主监人核查。桩必须抗弯检测、桩的生产单位控制、方案、生产资质。  
3、分部工程验收(包括建筑节能、分户验收、预验收)建设单位应提前1—3天通知我站,由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等代为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我站将对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组织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要有分部工程书面汇报材料)。  
4、七层以下工程不得分段验收,七层以上的小高层工程需分段验收,应事先向我站报验收计划,但分段验收总体上不得超过2次。  
5、单位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预验收,同时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评定,将质量控制资料报我站复查,复查确定资料完整、填写规范、预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后,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验收文件,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提前3—7天通知我站具体验收的时间号地点,并应将验收方案及专家组名单报我站核查。  
6、我站在随机抽查、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江苏省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行为,我站将做出现场整改或停工整顿等措施。  
7、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等签章完成后,应在下道工序验收前及时报我站存档,否则将不予验收。  
二、质量行为:  
1、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每一给工程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资料员、施工员,每个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在本项目内最多承担5栋多层、3栋小高层的任务,施工员最多承担2栋多层、1栋小高层的任务,中高层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应至少配备一名设备安装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2、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监理工作。特殊情况确需同时承担2个项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应设立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与总监的资格相符,同时专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数量应满足要求。  
3、项目经理号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岗,项目经理离岗须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离岗须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开岗位3天以上的,必须报知我站监督负责人。  
4、建设单位的工程部人员必须配置一名有专业职称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设单位的法人委托书。
三、资料整理:  
1、验收项目资料应齐全、完整,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应划分正确,超出规范允许偏差项目应有明显标识,涉及到的项目不得遗漏。  
2、资料收集整理应标准化,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应配备至少3个专门的资料柜,以供存放建设、监理、施工资料用;填写内容应专业化、规范化,所填资料内容不得复印,相关责任人应手签验收记录或意见,不得打印、不得替代签名。  
3、资料整理应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批次)进行取样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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