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累计折旧如何计算?



				
				
小精灵926
51916 次浏览 2024-05-1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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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2 23:36:59 回答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净残值率一般原按资产原值的3%~5%确定.现在统一为净残值率5%。  
一般是按5%来算

2024-05-12 23:36:59 回答

一、这是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折旧率计算公式;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而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准予扣除”;第九十八条规定,对于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新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折旧方法,只是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至于10%和3%残值率,但因与国税函(2005)883号文件的规定有冲突,实务操作中是采取这样的办法处理:可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残值率并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备案,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报备案则按税法规定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2024-05-12 23:36:59 回答

折旧费=商品价款×每日折旧费率×实际使用天数。            
实际使用天数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如果在此期间修理过,还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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