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物管费提前交合不合理?



				
				
一17777777
40199 次浏览 2024-04-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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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1条回答)

2024-04-30 20:05:16 回答

交房捆绑式的交物业费是不合理。
  按照规定的交房顺序,开发商建造完成房屋并达到入住条件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再与物业签订《临时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然后再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费的产生,理应是在业主交房之后开始交费。
  此外,根据《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费是指具备资质管理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以先缴纳物业管理费作为交付房屋的前置条件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如果因此而延迟交房,应属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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