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连公积金缴费标准有谁了解吗?



				
				
饕餮江江
18035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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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6 00:24:44 回答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单位、职工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仍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市本级和区市县新、老职工界定标准按当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11-2012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区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590元;下限执行2010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9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800元;但2011年4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需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34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1,1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1,000元。
以上价格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024-05-16 00:24:44 回答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2016年工作会议获悉,为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公平性,我市自2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实行缴贷挂钩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且不能超过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缴存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同时,还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的余额用于新房装修等,解决了缴存职工买房的后顾之忧;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
  双人贷款按照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计算贷款额度,这样月缴存额较少或缴存时间较短的职工,可通过夫妻共同贷款或父子共同贷款增加贷款额度,提高贷款购房支付能力;
  与贷款额度挂钩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贷款申请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职工因工作调转按月汇缴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缴存的,计入缴存余额。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贷款且不占用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受子女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2024-05-16 00:24:44 回答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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