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购房条件是什么?



				
				
greenxixi503
42079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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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09:34:45 回答

合肥公积金购房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  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  离休、退休的;
  8  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2024-04-29 09:34:45 回答

合肥公积金购房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04-29 09:34:45 回答

合肥公积金购房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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