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哪位清楚?



				
				
椒盐儿橙子
16483 次浏览 2024-05-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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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4 04:44:14 回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

2024-05-04 04:44:14 回答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024-05-04 04:44:14 回答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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