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知道宣城公积金支取流程是怎样的?



				
				
咣咣中奖
4654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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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1条回答)

2024-05-29 16:23:20 回答

你好,办理材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必备资料:
1、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的《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申请人储蓄存折或银联卡(有结算账户功能)复印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选择性资料:
住房消费类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
3、属于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购买二手住房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三、建造、翻建住房
1、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
2、支付费用凭证原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住房)
1、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
2、房屋权属证明原件;
3、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原件。
五、租赁自住住房的
1、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2、填写完整的《承租人情况表》原件(下载核心提供下载)。
六、偿还市本级及市辖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必备资料即可。
七、偿还外地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按揭贷款
1、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若已建立电子档案,则无需再次提供);
2、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若已建立电子档案,则无需再次提供);
3、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借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对帐单,显示六个月的已还款额及贷款余额)。
特别提醒: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只限一次支取本人及配偶截止所提供不低于房价款20%费用发票的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百元以上,支取和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大修房屋价款。
二、提前部分还款或清偿住房贷款的,支取额度以还贷本息额为限且不得超过截止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或清偿贷款业务当月账户内可支取的额度,公积金余额小于提前、清偿还款额的差额部分以后不得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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