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房贷额度是怎么计算?



				
				
蓉儿…点滴缘
47108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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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4 01:23:45 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2024-06-04 01:23:45 回答

方法如下:
     1、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3、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4、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2024-06-04 01:23:45 回答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评估价值,且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且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市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北京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是: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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