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应交多少哪位晓得?



				
				
wendyhuihui
18533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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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6 14:38:30 回答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各地自然也没有办理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程序。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福利性和政策性的储金,其福利性表现是单位按与职工1:1的比例同时缴纳,都归职工所有,这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其政策性表现为,公积金按政策规定使用,并以大体相当于3个月的定期储蓄付利息。
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780元上调为960元,成都市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850元上调为1050元。同时,全市缴存基数上限由11571元调整为13284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024-05-16 14:38:30 回答

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贷款。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其他情况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024-05-16 14:38:30 回答

具体规定请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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