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怎样提取公积金?



				
				
davidzeng168
21180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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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23:48:49 回答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必备资料
购买自住住房
(年度内可取又可贷)
建造(翻建)
或大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修自住住房
(施工中)
离休、退休
出境安居
或调离本行政区
终止劳动关系
两年未再就业
偿还购房贷款
(还款期内每年一次)
房租超出
家庭工资收入15%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继承或受遗赠人
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离休、退休证。
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2024-04-29 23:48:49 回答

你好,(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办理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

2024-04-29 23:48:49 回答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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