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二次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lingling8826
23918 次浏览 2024-04-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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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8 02:56:53 回答

我们这里的政策是:已支取过一次,其后每周年支取时带提取登记证、供楼存折、身份证(以上都要带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存折原件办理支取就可以了。但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再咨询一下北京公积金中心。

2024-04-28 02:56:53 回答

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贷款首付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②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

2024-04-28 02:56:53 回答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
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应还款付息额,凡首次以购房还贷条件支取的(非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1-5项资料的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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