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提公积金调节是什么?



				
				
janesmonkey
30439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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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4 18:56:03 回答

济南提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n
(2)离休、退休;n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n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n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n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n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n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2024-05-24 18:56:03 回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  离休、退休;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2024-05-24 18:56:03 回答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增加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增加按照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还款能力及连续缴存时间综合确认的计算方法;提高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调整省内异地贷款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是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放宽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增加物业费提取,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

2024-05-24 18:56:03 回答

济南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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