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俳句之神芭蕉桑
62055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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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2 19:00:31 回答

你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24-05-22 19:00:31 回答

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2024-05-22 19:00:31 回答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024-05-22 19:00:31 回答

您好,主要有这几个条件    1,职工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未正在使用园区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
  6,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已动用园区公积金购房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以下简称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
  8,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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