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能提多少?



				
				
泡沫鱼头
9633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138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6 00:25:08 回答

你好:
   公积金提取方法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公积金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住房消费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通过公积金心网上服务平台线办理
  公积金心应当受理申请之日起3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予提取决定准予提取由受公积金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基本
  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心(下称公积金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该《提取规定》有效期2年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步降低了提取门槛
  1租房提取
  无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每月提取额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50%每年度提取超过12月月提取额每年度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剩余额度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并诚信申报
  2购房提取
  限制进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套住房时提取额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且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上住房提取额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60%且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上住房(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上住房予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能提取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上住房若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提取60%;该项规定仅对2010年9月30日购买第三套及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能提取若其住房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选择其套提取60%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两年内要求因此职工若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早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职工管深圳市内还市外住房都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3还贷提取
  首套房提实际还贷额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套住房时每月提取额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上住房每月提取额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0%;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上住房(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上住房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凡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能提取;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得超过实际还贷额
  按照《提取规定》有两新变化: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上住房(包括异地)还提取60%得2010年9月30日购买第三套房提取;二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4留存额
  3月降1月
  《提取规定》:职工按照本章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降低留存额意见《提取规定》留存额由3月降1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特点保存留存额规定主要体现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原则即留存下来资金用确保和满足续职工购房贷款资金需求从各地住房公积金实践发展过程来看其住房公积金留存额均从多少;同样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断发展久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留存额也逐步降低甚至能取消
  5住房消费
  装修也用公积金
  《提取规定》:用于其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月每年度申请提取次提取额超过申请提取前12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30%;当年度未提取剩余额度年度累计提取

2024-05-16 00:25:08 回答

回答如下:
这个得看你是什么原因支取
如果你买房子拿房产证,支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房产证上所显示的房产价值,比如房子60W,你有80W只能取60W
第2个,如果你还贷款,你一年还12个月贷款本息是3W,你有5W也只能取3W。如果你还了两年贷款没取,可以取两年的还贷本息。
第3,离职,外地户口的人离职才能取,支取全部金额,如果你户口是本地的不能取。
再就是退休了,也是可以全部取出.还有不明白的问我。一般支取公积金就是这几种原因。
具体看你是什么原因取了

2024-05-16 00:25:08 回答

你好,希望帮到你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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