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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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4 次浏览 2024-04-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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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8 07:43:47 回答

你好,浙江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8%-12%,  这个比例是单位自己决定的,您可以在浙江公积金中心查到。

2024-04-28 07:43:47 回答

浙江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费组成,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具体比例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浙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4-04-28 07:43:47 回答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以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于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相关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将应以职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计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对于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连续2年经营亏损、难以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在缴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均为一年。到期时,符合条件需要继续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024-04-28 07:43:47 回答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全体委员会议决议、申请表等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调整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因此,缴存比例有相当大的空间;调整后统一为12%。也就是说,之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到12%的,都要提高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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