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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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27 次浏览 2024-05-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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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4 18:20:03 回答

临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4-05-14 18:20:03 回答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同时办理提取手续。【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需要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完成审批和系统录入后,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退缴存单位一份记账,同时开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拨款委托书》,由受托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经办人或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对各分支机构办理的提取业务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各县区分支机构将每月提取情况汇总后报市公积金中心。

2024-05-14 18:20:03 回答

你好,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查,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的。
1。要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公司章,三联的,先不写金额,留给银行填),你是外地户口如果想离开北京了销户,是可以全部取出你的钱的,买没买房都没关系。今天离职今天就可以去办理的了。有些银行是规定了每周周几才办理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的,你可以准备好资料后去,能办就办不能办就问下哪天可以办再去就好了。要自己去带上身份证,该银行的另一张银行存折或储蓄卡(最好除了申请书外其它几样都带上复印件)。
2.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若有折子的了带上,销户了可能要回收),银行卡,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哦
3。提取就基本上同一代理银行的公积金代理点都可以,但销户原来是要指定的点的(开户的点),现在不知道有没放松,你问下你原单位的HR(人事部),看在哪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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