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公积金怎么提取使用?



				
				
TT作天作地
56945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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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21:17:41 回答

情况一:首次购房使用组合贷款且未还清
办理前提:
1、在武汉中心及分中心办理组合贷款且正常还款已达6个月;
2、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第3期);
3、职工未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
4、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后,无结清的其它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情况二:购买改善性住房提取
办理前提:
1、在本市公积金系统中,职工家庭已登记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武汉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144平方米以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
2、职工或配偶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改善性住房;
3、此前职工及配偶无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和公积金系统为准);
4、职工及配偶距上次改善性住房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2024-04-29 21:17:41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2024-04-29 21:17:41 回答

你好,公积金提取使用很简单的,需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拿着贷款合同,结婚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一下就可以了,并且也可以办公积金自动缴存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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