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支取步骤是怎样的?



				
				
陆陆1234
4634 次浏览 2024-05-0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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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5 10:18:31 回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注意,7月1日至11日银行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7月12日后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将不可以直接提取现金,一定要提供本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广州银行四家银行之一的银行储蓄账户(卡或折)进行转账提取。
  新旧提取手续对比
  6月底前
  需要提供有单位盖章的《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建行《住房公积金专用折》(蓝本)、《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绿本)外,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月12日后
  需提供新的业务表格(可到银行网点领取或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建行《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的身份证。
  同时,市民还需提供原有的建行《住房公积金专用折》(蓝本)、《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绿本),银行将对其进行回收。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2024-05-05 10:18:31 回答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缴存职工因特定住房消费或丧失缴存条件时,按规定吧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存储余额取出,从而实现公积金的价值。职工可以在购买、翻建自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你可以凭有效证明,直接提取你的公积金。如果不行的话,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单位不为职工出去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取公积金。

2024-05-05 10:18:31 回答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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