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Leven小万
33624 次浏览 2024-05-1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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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3 14:26:42 回答

可提取公积金的7个条件包括:直系亲属买房、大修时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职工可以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遭遇重大疾病、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家庭支出费用总额。这也是石市首次明文规定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于除住房之外的家庭医疗支出。被纳入低保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房租占到家庭收入1/5时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或者租住廉租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期间应支付的房租。买政策性住房时职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时,可以提取确认购房日期以前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以前是必须先自己掏钱,购房之后才可能提取。此举将直接给职工购房时减轻首付资金压力。未继续缴存的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职工,可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以前的规定是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只要出具相关证明就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这条新规定相当于给职工提取简化了手续。进城务工人员要离开时进城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之前我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就可享受公积金,由于目前公积金只是覆盖到城镇,因此,这条规定就相当于进城务工人员终止劳动关系后即可提取出全部公积金。

2024-05-13 14:26:42 回答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5-13 14:26:42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体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新增的4项支取条件为:
1、遭遇重大疾病、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3、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或租住廉租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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