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提取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小二郎爱学习
78574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117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05:54:55 回答

广州市提取公积金条件有以下几个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五)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六)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024-04-29 05:54:55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4-29 05:54:55 回答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137297630310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