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首付比例是多少?



				
				
会逃跑的桃子
73659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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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17:20:53 回答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为20%,再次申请的首付为30%;无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30%,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40%。)
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2024-04-29 17:20:53 回答

   根据央行、住建部、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为:
    其中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2024-04-29 17:20:53 回答

(一)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单位房首付款加贷款金额可小于或等于购房总价,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资金缺口部分可同时申请办理组合贷款。异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首付比例
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20%。借款人家庭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办理组合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须按照商业银行规定。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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