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能说说青岛公积金怎样提取?



				
				
sunxiaoyan85
22824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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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6 15:42:59 回答

(二)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11.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3.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你可以看看符合哪一条。如果有符合的话,可以联系最后给你缴纳公积金  的单位办理相关的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4-05-16 15:42:59 回答

青岛公积金提取:
(二)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11.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3.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你可以看看符合哪一条。如果有符合的话,可以联系最后给你缴纳公积金  的单位办理相关的申请

2024-05-16 15:42:59 回答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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