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宿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恶狼追月
7210 次浏览 2024-05-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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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4 10:16:00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被判处刑罚或因参军、上学等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4-05-14 10:16:00 回答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2024-05-14 10:16:00 回答

宿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4-05-14 10:16:00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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