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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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地方政策不同,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类似: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等)
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情况1::交满连续6个月,公积金里面余额至少有7000元可以办理(各地资金不同)......(地域不同情况不同)
情况2: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这个情况必然可行,全国几乎通用。
不同的地方政策不同,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类似: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等)
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情况1::交满连续6个月,公积金里面余额至少有7000元可以办理(各地资金不同)......(地域不同情况不同)
情况2: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这个情况必然可行,全国几乎通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
(七)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九)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4、住房被拆迁,无经济能力支付回迁安置费用的。
(十)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如果是非本地户籍离职后提取容易一些(到原单位开离职证明并申请提取然后上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如果是本地户籍、要等上若干年才能提取,但这两种提取现金的,一般都只能提取自己缴纳的部分,不划算哦,最好还是购房时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全用。
按一般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吉林省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那就要看你是以什么方式提取啦。如果是买房提取的话。提取额度就是你房子总价值。至于提取多少,不是你填的,是公积金中心那边填的,基本上他你里面有多少钱,他就给你提多少钱。没有比例限制,取决于你的个人房产总值,只要是你的房产总值范围内的公积金钱你可以全部提前出来。如果是以租房名义提取的,也一样,你想要全部提取都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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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能转到长春住房公积金吗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能转到长春住房公积金吗,应该是长春的住房公积金跟楼房签约的比较多啊,我的在省住房公积金交的,想转哎~~
不知道怎么转
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和长春住房公积金哪个好
林省直住房公积金和长春住房公积金哪个好
我的再省直缴纳的,才40多个,想用公积金贷款,我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我想问一下长春住房公积金的签约的房地产项目,好像要买和公积金签合同的房地产开发商,但是省直提供的签约的房地产比较少啊,准备2021年底买房子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区别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