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了解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蓝冰儿雪莲
1137 次浏览 2024-04-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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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7 15:09:13 回答

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公式中的35%为还贷能力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
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低于60%)时,该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贷款使用率高于60%、低于85%)时,该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贷款使用率高于85%、低于90%)时,该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高于90%)时,该系数为0.6。            
调节系数是动态变化的,《贷款办法》中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月向社会公布贷款使用率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2024-04-27 15:09:13 回答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均工资确定,市区最高11050元,最低114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均工资确定,即职工2010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            
最高缴存基数: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我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1050元,比上年增长了12.76%;最低缴存基数:为不低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常州市区(含武进)为1140元,    比上年增加了18.75%,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930元,比上年增加了17.7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2024-04-27 15:09:13 回答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需要降低基本缴存比例的,应根据《兰州市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后办理。

2024-04-27 15:09:13 回答

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可在10%-21%之间自行选择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且最高不得超过兰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兰州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兰州市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是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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