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标准基数是多少?



				
				
跑跑跑pao
58696 次浏览 2024-05-04 提问
140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6 23:15:07 回答

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2015年1月16日移交至全市统一管理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可按移交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

2024-05-06 23:15:07 回答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160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亏损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和缓缴。企业符合本市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可申请降低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具体以购买时为主

2024-05-06 23:15:07 回答

您好,据我了解的情况: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160元。
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6%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8%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8%计缴。)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080196380615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