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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什么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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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8
      东莞开始实施新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这一新规可以说是东莞公积金提取管理上最严格的提取政策。新政有多处变化,其中对于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影响最大的就是3月1日以后缴存的公积金将不能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  此前执行的政策中,个人可以以离职或失业的情况将单位与个人所缴存的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而新政实施之后,将按照“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进行管理。
    • 2024-04-27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年度调整一次,单位在每年调整汇缴期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基数和比例时使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无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 2024-04-25
      1、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2、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3、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4、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相关问题
  • 东莞住房公积金封存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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