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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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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6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 2024-04-26
      贷款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⑴、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⑵、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⑶、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 2024-04-27
      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3.借款人已登记生效的《房屋买卖契约》正本;  4.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6.承诺人的居所承诺;  7.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申请贷款流程如下:  1.职工到招商银行各网点领取《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职工凭《买卖契约》原件、首付款凭据向招行提出贷款申请,招行审核完上述资料后为职工发放“一本式”贷款文本。职工凭单位和职工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招行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年限;  3.借款人填写“一本式”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区域中;  4.借款人将“一本式”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  5.招行审查职工资料后,通知经审查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低压、自愿保险手续;  6.职工在招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号;  7.招行以转帐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8.职工每月14日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招行能够实施扣款。  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省公积金: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市公积金:最高额度须按照折算比例计算金额(按缴存年限和金额试算)。  如一方是省公积金,另一方是市公积金,则以哪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决定贷款限额。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或评估价(二者取低)的60%。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对比,取其价格低者作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 2024-04-2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1、必须在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2。南京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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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是看你的收入,而不是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正常一点,一个人的少一点,两个人一起贷,大约能贷到50-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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